根据近期《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 152 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和已于2016年3月1日起实施的《江苏省旅游条例》等文件精神,市政府及时跟进调整,对应取消28项行政审批事项、3项行政处罚事项,新增4项行政处罚事项。
市政府将这些事项以清单的形式公布,并注明事项的审批部门、设定依据、处理决定和处理依据。同时,要求各市区、各有关部门认真做好落实和衔接工作:对取消的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事项,及时停止审批和处罚,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对新增的行政处罚事项,规范执法程序,提高行政效率,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