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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自首与一般自首的区别 累犯投案自首能减刑吗

2020年12月16日  汕头经济犯罪律师   http://www.yxjjfzls.com/

  陈文彬,全国重大刑事案件律师,现执业于,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从事律师工作始终秉承“正直、诚信、敬业”的执业理念,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勤于钻研法律、善于总结经验。秉承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宗旨,办案严谨认真、庭审经验丰富、对客户交付的法律事务,势必亲力亲为,勤勉尽责,深得当事人高度认可。

  

特殊自首与一般自首的区别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自首又分为特殊自首与一般自首,那么,特殊自首与一般自首的区别是什么呢为您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以供大家参考。

  特殊自首与一般自首的区别是什么呢下面跟着一起来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我国现行刑法典对自首制度类型进行突破原有体系的重新划分,将分则所确立的自首制度定性为具有独立意义、全新的自首制度类型,是基于三类自首行为具有各自独有的、互不相容之内涵。特殊自首制度与总则所规定的自首制度在本质相同的基础上具有以下方面的不同内容:

  一、特殊自首与一般自首设置体系不同

  一般自首与特殊自首仅规定于刑法典总则中,而特殊自首制度则是由刑法典分则所自行设立和规定的。

  二、特殊自首与一般自首效力范围不同

  一般自首和特殊自首制度因规定于刑法总则而具有适用效力上的普遍性,从而适用于刑法分则和特别刑法所设置的一切罪种,而特殊自首却只适用法定化的特定罪种,目前仅限于受贿罪的三种外围犯罪;在对于上述三种特定罪行的适用上,虽然存在个别情况下适用总则关于自首的规定,但是大多数情况下却是直接排除了一般自首与特殊自首适用于此类犯罪的可能性。

  三、特殊自首与一般自首适用对象不同

  一般自首适用于人身自由未受到剥夺、存在投案条件的所有犯罪人;特殊自首仅适用于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特殊自首则适用于犯有对公司和企业人员行贿罪、行贿罪或者介绍贿赂罪的特定犯罪人。

  四、特殊自首与一般自首成立条件不同

  一般自首的成立须同时具备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两个条件;特殊自首的成立须以上述适用对象的犯罪人主动供述其尚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为条件;特殊自首的成立须以上述适用对象的三类犯罪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其所犯的对公司和企业人员行贿罪、行贿罪或者介绍贿赂罪为条件。

  五、特殊自首与一般自首处罚原则不同

  对于成立一般自首和特殊自首的犯罪人,刑法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罪行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对于成立特殊自首的犯罪人,刑法规定可以减轻处罚或是免除处罚。即刑法分则规定的特别自首从宽处罚的程度一般要大于总则规定的自首。

  六、特殊自首与一般自首立法导向不同

  刑法总则所设立的一般自首和特殊自首,是针对所有犯罪和适用于所有犯罪人的;而刑法分则所规定的特殊自首制度,则是根据我国的现实国情而针对特定犯罪和特定犯罪人的,设立的目的在于鼓励实施从罪的犯罪人自首,借以打击性质和危害更为严重的相关主犯罪。当前限定为附属于受贿型犯罪的从属性犯罪,即上述三类特定的行贿和介绍贿赂之犯罪。

  上述文章为您介绍了;特殊自首与一般自首的区别;的相关内容,特殊自首与一般自首还是存在很大区别的,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希望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累犯投案自首能减刑吗

  累犯分为了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但不管是哪种累犯,此时我国对其的处罚都是比较重的,同时还规定了构成累犯的是不能判缓刑,同时也是不可以假释的。那么累犯投案自首能减刑吗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累犯投案自首能减刑吗关于这一问题,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供您参考,下面跟着一起来了解下。

  一、累犯能减刑吗

  根据刑法的规定,累犯不得适用缓刑和假释,但并未规定累犯不能减刑。因此即使是累犯,只要满足《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的条件,仍然可以减刑。

  根据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在减刑程序方面,应根据《刑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如果未经过上述法定程序,则不得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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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累犯投案自首能减刑吗

  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可见,自首包括两种情形:一般自首和余罪自首。

  成立一般自首,要求自动投案+如实供述;成立余罪自首,则要求:被控制+如实供述司法机关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减刑

  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确有侮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认罪服法;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对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提出申诉的,要依法保护其申诉权利。对罪犯申诉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应当一概认为是不认罪服法。

  ;立功表现;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检举、揭发监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2、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

  3、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4、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

  5、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事迹的。

  ;重大立功表现;是指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上文就是对于累犯投案自首能减刑吗的相关解答,虽然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了累犯是不能缓刑和假释的,但并没有对累犯减刑作出要求,也就是说在符合减刑条件的情况下,累犯也是能够减刑的。而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 汕头经济犯罪律师
律师: 陈文彬 [汕头]
广东岭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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