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犯罪律师一 陈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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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方式有哪些 口头传唤时间超过24小时不放人怎么处理

2020年12月16日  汕头经济犯罪律师   http://www.yxjjfzls.com/

  陈文彬,全国重大刑事案件律师,现执业于,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方式有哪些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方式主要有下列几种,下面跟着一起来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


  1、直接送达


  登记管理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在宣告后将决定书当场交付给被处罚社会组织的负责人,并由其负责人在上签名或者盖章,即为送达;其负责人拒绝签名和盖章的,由案件承办人员在上注明。登记管理机关在适用直接送达时需注意:




  ① 无特殊情况的,均应适用直接送达的方式;


  ② 由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③ 受送达人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


  ④ 受送达人已向登记管理机关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⑤ 送达法律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⑥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2、留置送达


  在适用留置送达时,应当注意:


  ① 留置送达的条件是受送达人拒绝签收法律文书;


  ② 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绝签收事由和日期;


  ③ 送达人、见证人要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把法律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④ 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及其他见证人不愿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或盖章的,由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把送达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即视为送达;


  ⑤ 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3、邮寄送达


  当登记管理机关直接送达法律文书有困难时,也可以采取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采取邮寄送达时,应当注意:


  ① 在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才能采用邮寄送达;


  ② 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③ 邮寄送达,应当附有送达回证。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与送达回证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不一致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④ 送达回证没有寄回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4、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是送达的最后一种方式,在适用公告送达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① 通过其他方式都无法送达时,适用公告送达;


  ② 公告送达,可以在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互联网等媒体上刊登公告;


  ③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公告期为60日;


  ④ 公告期满后,即视为送达;


  ⑤ 登记管理机关采用公告送达方式的,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上述文章为您介绍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方式有哪些;的相关内容,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方式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希望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若您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口头传唤时间超过24小时不放人怎么处理

  口头传唤时间超过24小时不放人建议向公安局政治部、监察室信访,也可向检察院控申部门申诉。


  一、口头传唤时间是多长


  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口头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时间限制为8小时,如确定其违法行为可以开具书面传唤时间为12小时或者24小时。


  二、传唤的分类


  传唤主要分刑事传唤和治安传唤两种。


  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第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同情形适用的程序:


  在消防执法过程中,需要传唤的,承办执法人员应当填写呈批报表,报领导批准后,出具。


  承办执法人员依法将送达被传唤人;被传唤人应当在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


  对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经领导批准,依法实施强制传唤。


  被传唤人传唤到案后,应及时进行讯问查证,制作讯问笔录,每次讯问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对当场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承办人员可以口头传唤有关人员。宣布口头传唤时,承办人员应当说明传唤的理由,并在讯问时将口头传唤的情况记入笔录。


  三、传唤的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之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有计划进行,及时处理案件,传唤必须使用法定的诉讼文书--传票。传票应先期送达被传唤人。受传唤人应按传唤要求准时到案。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到案的,要承担法律规定的责任。经依法传唤而拒绝到案的,司法机关可根据侦查或审判活动的需要,依法采取拘传的强制措施,强制疑犯罪嫌疑人到案。需要对犯罪嫌疑人拘留或逮捕的,也可以在拘传后变更强制措施,执行逮捕或进行拘留。同时,拒绝接受传唤,也可作为对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的一个表现,在量刑时予以考虑。传唤程序在消防执法过程中,需要传唤的,承办执法人员应当填写呈批报表,报领导批准后,出具。


  承办执法人员依法将送达被传唤人;被传唤人应当在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


  对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经领导批准,依法实施强制传唤。


  被传唤人传唤到案后,应及时进行讯问查证,制作讯问笔录,每次讯问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对当场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承办人员可以口头传唤有关人员。宣布口头传唤时,承办人员应当说明传唤的理由,并在讯问时将口头传唤的情况记入笔录。






文章来源: 汕头经济犯罪律师
律师: 陈文彬 [汕头]
广东岭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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