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进法治无锡建设,无锡市委宣传部、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法制办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意见》。
《意见》明确,到 2016 年底前,市内所有政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服务单位建立以案释法长效机制,以市区为单位建立常用法律知识、常发矛盾纠纷典型案例库,以案释法活动覆盖各级各类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媒体定期公益性发布典型案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明显增强。
《意见》规定,以案释法的主体包括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等司法执法人员,以及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对象既包括案件当事人、参与人和服务对象,也包括社会大众,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公职人员的宣传,重点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农民和农民工等群体的以案释法工作;内容既有实体法案件,也有程序法案件,重点是易发多发的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具有普遍警示教育意义的案件以及法律效果较好的案件。